華燈初上,我攏緊為了今晚的晚會而穿的薄衣,在冷得幾乎要結冰的路上一點一點挪進。
呼出一口氣,是白白的霧散開。
今晚這個贊助商和那個可能參演我的小說的當紅小鮮肉會和我吃一頓飯,我必須把握這個機會。
我苦笑着嘆了一口氣,這可能是我能紅的,唯一機會。
我不得不,甚至必須,奪得這個機會。
我畫了妝的嘴嘲諷地扯了扯,原來啊,那個意氣少女,已經消失在聲音如潮中,被洶湧的水沖得不見蹤影,乾乾淨淨。
大步向前,高跟鞋在路上發出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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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角,來到這個看起來輝煌的大酒館,深吸一口氣,明明曾經是最最不懂應酬,終於被現實逼得無處可逃。
推開門,我來到一零一飯間。
裏面空無一人,我熟門輕路地坐在那個小沙發,提早來,不能遲到,不能讓客人等我。這個法則是我必須信奉的,沒有選擇餘地。
我嘆了口氣,如果當初那個天天遲到的女孩知道這件事,會不會苦笑嘆自己。
客人倒是準時準點到,我轉過臉。
是贊助商。
一個有些禿頭的啤酒肚老闆,他看了看我,我連忙站了起來,把他迎到位置上,呵,我的姿勢,卑微得可笑。
我一再暗嘲自己,卻一陣腳步傳來。
服務員小姐迎進了另一個嘉賓。
我回頭,心裏暗暗有些害怕這次能否成功。
我是一個透明作者,能紅簡直像天上掉餡餅,還是那種萬年一次的那種。
我出生在小城鎮,如果這次我再賺不到錢,那麼就必須放棄這個行業,回去乖乖幫父母管理那個小小的超市,我想到父母的唉聲嘆氣,抱怨我明明可以當一個老師,卻因為寫小說耽誤了這麼多年,什麼學校幾乎都去不了,不是應屆畢業生的我,除了緊緊抓住這個機會,還能怎麼辦?
我轉過頭,將踏着準點的當紅演員迎進來。
只是望過去,震驚收不回。
他輕輕巧巧地走到我旁邊:「好久不見,林新。」
我瞪大眼,跌入萬劫不復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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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間的關係就像一盤鬥地主,我無知無覺中明了牌,卻還自信滿滿以為自己能贏,卻不知不覺中,輸得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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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便是肆意橫行,當然了,人前裝乖。
只不過還是悶騷,陌生人面前我是不太愛開口,奇怪的毛病。
1999年,來到槿中,是我意料不到的事情。
入學,讀書,睡覺,看帥哥,看小說,看電影……這些普普通通的事情我都做過,平凡地過了一年。
「林新!去食堂?」閨密叫我,我下意識一應:「來了!」
「媽的昨晚失眠,誰他媽說翻來覆去睡不着會想別人,這不是神經病嗎?老子他媽一直在想什麼時候能睡,結果等了一晚上,呵呵。」我忙不迭地抱怨。
「您今天可真粗,還老子吶?」閨蜜噗嗤一笑,拉起自己的包:「哎,我也困死了,睡了十小時,你說真是……嘻嘻嘻。」
「滾!別來這裏拉仇恨!」我恨鐵不成鋼地瞪閨蜜。
我的生活就是這樣,該吃吃該喝喝,適時找個假男神,裝自己喜歡得不得了,愛爆粗口就爆吧。
愛笑的女孩運氣都不差,不過抱歉,老子一點也不愛笑。
只是那一天,我懶散地調被打破了。
我人生中唯一不遵循自己「能是麻煩就避開」的信念。
不瞞你們說,我從小就不愛看書,奈何三年級腦子不小心進了水,看了幾本書,於是一發不可收拾,哦看的不是正經書。
然後漸漸的愛作的新姐就很不爽了,他媽的沒有我喜歡的劇情,自己就不服氣,開始自己……模仿之路,基本上開始寫就是大綱和出名作者一樣,然後改個名,稍稍修改自己不喜歡的地方,就這樣,小時候的我並不懂什麼是智力成果權,可是因為不小心把小說放在桌上,被媽媽輕輕眼皮一挑:「快學習,我提醒你啊,別老是寫一些有的沒的!」
她走後我沉默無言地撕了那篇自己覺得還還喜歡的文。
到了初中,自己戲很足的內心耐不住了,開始懶懶散散地寫一點點。
不過呢,我是知道的,同樣的錯誤不會犯兩次,而不可以告訴的人也不會說出口。
其實自己應該也是覺得沒底,要不然怎麼一直藏着不敢說出口?
那天我的日記本忽然掉了出來,說是掉了出來,不如說是被人故意搶了去。
「啊啊大家來看!林新的小說嘻嘻嘻!」班上最愛八卦的李百合向來都是掛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樣子,我腦子一空,上去搶。
「你神經病吧,還給我你這個傻逼玩意!」我實在搶不過她,和她打了起來,她下意識一撕,我的本子第二次被毀。
呵呵,我站起來,當着所有人的面撕得粉碎,又走到站在一旁隔岸觀火的閨蜜:「行,真有你的。」
我的本子明明鎖在柜子裏,密碼只有我和她知道。
我面無表情地走了出去,逃課。
聽個屁,不出去浪浪都對不起我現在的狀態。
反正我就出去玩了,當然,我比較慫,還是打了個電話先提醒我爸注意幫幫我。
然後沒有請假的可愛的我便光榮地……在小吃攤吃幾根串,我隻身一人,只帶了二十塊。
就在我吃飯時,急匆匆的從遠處殺出了一個男的,我眯眯眼,看他向我衝來,咦,是班上的小白臉兒童逸啊。
童逸氣喘吁吁地奔到我面前,那什麼想到他是有名的體育生,媽的居然還這麼白?
我沒什麼好氣:「幹啥子,要來蹭吃啊?」
童逸紅了臉:「林新……」
「你要和我告白?」我看他猶猶豫豫的語氣不禁好笑,生了調戲他的念頭。
「你你你……我……我沒有你想多了!」他的臉爆紅,忘了這個人的特點,一緊張愛結巴。
「行了行了,不逗你!」我好笑地看着這個容易害羞的傻大個,除了有些帥,我還沒看出這個玩意有什麼值得花痴尖叫的。
「我……來帶你回去。」
「回什麼去啊?」
「我們一起走啊!」
「……回個屁,老子不去!」我一賭氣,納悶地坐下。
「哎,其實吧,這件事我也覺得你沒有錯。」他跟着坐下,喋喋不休。
「廢話!」
「也許吧,人有夢想會比這樣的無所事事好得多。」他眼神有些飄飄浮浮。
我忽然有了興致:「傻大個,你知道我喜歡什麼,那你也應該告訴我,你真正想做的。」
他定定轉過來看我,淺淺一笑:「我……沒有想做的。走吧,回去吧。」
「好吧,回去。」
兩個身影在夕陽漸斜的小路上走着,帶有青苔的路滑得很,他們只能一點一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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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林新,這是董逸給你的小紙條哎!」後桌遞過來一張紙,我瞪了一下越來越沒臉沒皮坐在最後排的董逸,轉過頭卻笑起一抹淺淺的笑。
「Your smile is worth the wind is the most beautiful I have seen the sun「
我他媽看不懂,一回頭,看見這廝沖我笑得歡,咬了咬牙,決定不去問他,免得這個小人得意忘形。
隔着幾排的距離,我捧着紙條,他在笑。
後來搬家時不小心看見夾在書里的紙條,我捧了出來,衝到房間裏百度,帶着一臉灰。
「你的笑抵過了風霜是我見過最美的太陽」
原來是這樣,你給我的謎底,居然是這樣。
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
註定要錯過。
我默默地想,捧進手中的茶杯。
而我不想耿耿於懷了。
(本章完)